高密最早纂修县志,据现有史料可追溯至明正德年间。但正德、嘉靖高密志早在明万历年间已失传。清代纂修《高密县志》是沿袭万历志而来,由此造成明初大量史实严重缺载。现存大量明清方志可以部分弥补这一缺憾,不致人物埋真。从明初肇庆知府王全这一个例,我们可以很好还原明初高密历史人物的踪迹。
王全此人,高密旧志只字未提。幸运的是,广东、浙江地方志对这位高密先贤记载颇详。明嘉靖《广东通志》载:“王全,山东蔡(莱)州府胶州高密县人,先任礼科给事,洪武十六年以九江府同知升知肇庆府。严以律己,宽以蒞民,不大声色,而一郡称美。秩满去,人皆贤之。”明崇祯《肇庆府志》亦载:“严以律己,宽以蒞民,剸剧裁变,不露声色,一郡称理。虽被罚者亦无所怨。秩满去,人皆贤之。”据上可知,王全洪武年间先任礼科给事中,后出任江西九江府同知,后升广东肇庆知府。
同治《温州府志》记载,洪武年间山东人王全曾任温州府同知,在任恩惠百姓,府志为其立传。同治《温州府志》载:“王全,山东人,洪武九年由给事中任府同知。”虽未明确记载是高密人,但从经历和时间上可以断定,温州府同知王全与肇庆知府王全实际是同一人。
同治《温州府志》记载,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叶丁香在浙东聚众叛乱,民众多被胁从,延安侯唐胜宗统兵镇Y起义军,问叶丁香聚集的瑞安、平阳二县离此多远,有人说路途已很近,唐胜宗将纵兵诛杀。王全回答说,贼境去此还有四百里。唐胜宗说,等过了飞云渡可以纵杀。等过了飞云渡,王全又说此去贼地还有三百里。唐胜宗大怒,以为王全受贼人贿赂,欲先斩王全。王全回答说:“此地的百姓大多携家人至此,他们谁愿意跟随贼人叛乱呢?”唐胜宗最终听从王全建议,等到达叛贼盘踞之地,才纵兵诛杀。“百姓感其恩,呼为再生父母。”
《肇庆府志》《高要县志》俱载,王全任职肇庆时,曾兴建高要县境内的水矶堤,是肇庆筑堤防西江水患之始。
明初高密王氏多出仕者。嘉靖《藁城县志·名宦传》载,洪武二十年(1387年),高密人王文任直隶藁城县知县,“为政公勤,不尚苛察,庶事毕集,而民不知扰。”此王文,亦不见高密旧志记载,或与王全同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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