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章上半截内容是孟子以社会分工论去驳神农家许行的“人人都得种地”这一绝对同工种论调。孟子非常巧妙的举出了大禹治水的例子,社会分工本身的合理性+道德圣人模范权威加持,论述驳斥得十分漂亮。
孟子的话里有这么一句:“(禹)决汝、汉,排淮、泗,而注之江,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。”讲的是大禹治理江水河系时,将这四条河:汝汉淮泗,导入长江,再入海,于是天下得以安宁。
那么,我们再回头去看儒家入门必读经典《尚书》里的《禹贡》篇,孟子为他那时代的儒者当世代表,“学为人师,行为世范”,他的口径与《禹贡》却发生了极大偏差。
这四条河在《禹贡》内,汝水没有被提及,剩下三条河,汉水明言其注入江。但,淮水与泗水在《禹贡》内的表述是“导淮自桐柏,东会于泗、沂,东入于海。”
淮水汇于泗水、沂水,然后一共入海。也就是说,淮泗在《尚书·禹贡》的记载里,并不入江。
现实中的地理情况如《禹贡》的记载,孟子发生了错误。
那么,这一错误可得以下三种推论:
1.孟子未曾读过《尚书·禹贡》
2.孟子读过《尚书·禹贡》,引用时记串了
3.《尚书·禹贡》产生于孟子的年代之后
就本篇而言,三种可能性都有。
第一种可能性很小,如果《禹贡》当时已存世,孟子作为当世儒家代表,天下典籍都会或主动或被动汇集于他,没理由读不到这篇作品。
第二种可能性反而蛮大的,先秦时代典籍传播不易,大家都凭记性。毕竟这里的错误并不影响孟子要说明的结论:大禹要负责治水这一项对天下既极重要又极要紧的事,所以没空种地。
第三种可能性更大。是以我们从孟子的文本本身,便已可以发现,《尚书·禹贡》篇的产生年代的蛛丝马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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