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执拗的人,自从确定了这个理想,便再经不起理论的瑕疵。本文以十神理论举例说明。十神是八字命理所特有的理论,本质是在描述人的社会属性。十神以财、官、印为贵物,描述了一个人的社会特征。这其实是容易理解的,因为八字命理的初衷是评判一个人的富贵贫贱、穷通寿夭,所以自然要从社会的角度去理解,而不是从自然属性去评判。而社会属性,是由天干表达的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天干为阳,为显性,代表社会属性;而地支为阴,为隐性,代表自然属性。我们常说干主禄、支主命,就是这个缘由。以社会属性建立起来的十神体系,其适用范围也仅在天干中,不存在某地支是某天干的某十神的情况。我这样说,很多人可能不以为然。但事实上,随便拿一本古书的十神表,都只有天干间的关系,决无地支作十神之理。
很多人可能都没有考虑过,天干和地支到底有什么分别?在我看来,它们完全是两个东西,只是各自存在五行属性而已。如果因为这个缘由,就随意用天干和地支之间进行生克作用,这难道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创新之举吗?尤其是在子平八字中,明确规定了支中藏干,这就显然有意对地支和藏干进行了区分。如果在这种情况下,还执意认为巳是甲的食神(更有甚者认为是伤官),那就太荒谬了。
干支间也并非没有可以生克的情况,比如六壬就有这种情况。但六壬采用了天干寄宫,在理论上实现了干支的统一,而八字则严格区分天干、地支、支中藏干,情况完全不能等同。因此,谈到十神,一定是天干的十神,而不是地支的十神。说“巳是甲的十神”,是“巳中丙是甲的十神”的简称,而不是真的在说巳和甲的十神关系,这是一定要清楚的。为了印证我的说法,下面举例说明:
甲日甲子时,虽甲败在子,暗有癸水生气印绶,兼有官生其印,若己土破印,通月有气,贵。否则秀而不实,平常。(《三命通会》卷八)
以上表述甲和子的关系时,说的是“败在子”,而不是生在子,但子中癸是甲的正印,可见甲和子、甲和癸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关系,不能混为一谈。
丙日辛卯时,败财逢合,丙日卯上沐浴,见辛合神。(《三命通会》卷八)
同上,丙见卯不是正印,是沐浴,丙见卯中乙才是正印。
亥子者,北方之水,巳午者南方之火也,以水至火乡,我克之为财,所以货易获其厚利也。或谓壬癸至巳午亦是者非也。壬癸是禄,巳午是命。如壬癸得丙丁,亦可谓之禄财,谈命者当分禄命身,以干配禄,以支合命,以纳音论身,之谓三命。(《五行精纪》卷六)
上面这段是古禄命法的内容,其中干与干论作用、支与支论作用,而不存在干支直接生克论作用的情况,因此壬癸见巳午是绝胎之地,非谓财也。
可见,古人的理路非常清晰,绝非现在干支胡乱生克的简单应用。不过就有易友提醒我,认为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”,他的理论能断对,那理论就没问题。我认为这个想法大错特错。
首先,实践检验理论,必须先有理论才行。然而当今术士,连对干支的基本认识、对八字模型的基本概念都没有,他们所谓的技法只是一堆在实战中总结出的“术”,而非根本的、已成体系的“理”。连理论都没有,又何谈检验?
其次,实践没办法证明真理,只能证明非真理。一个理论如果不对,并不一定导出错误的结果,而实践只会过滤掉不正确的结果,对于那种理论不正确、结果无误的理论,就没办法排除了。网上有个段子,163除以326,分子、分母同时约去6和3,结果是1/2,你能认为它就是正确的吗?再比如,牛顿搭建起的经典力学体系,在人类的应用过程中没有出现大的偏差,所以容易被错认成真理,谁想到这套东西拿到高速、微观领域就不适用了。所以错误的理论是有一定准确率的,可能在某些情况会有一些不圆融的情况。但我发现,有经验的命师都会在他的理论中增加补丁,这就使得其自身的体系趋于完善,反而出现了理论错误、论断正确的怪现象。也正因此,越来越多的人走入了易学的死胡同而不自知,实在可惜。
对于只学习实战的人来说,我更愿意把他们的东西称为玄学、艺术、方技,而非易学。虽说如此,我并不排斥这种理论。一方面,这些流派注重实战,虽然理论不够圆融,但能够断准事情,因此是值得肯定的。另一方面,简化理论降低了玄学从业者的门槛,使一些人能以此维持生计(也有坏处,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,骗子居多)。但于我个人来说,则并非单纯看重论断的准确,因为这无非是满足个人的虚荣心,顺便赚几个小钱罢了。而从易理上对预测模式进行解构,完成由术向道的转变,弘扬真正的传统文化,则是我所期许的。芸芸众生,人各有志,岂能尽如我意,但求无愧己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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