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取五行为用神,有人取天干为用神,这到底是是什么原因呢?谁对谁错呢?
一、五行用神
天有阴阳,行于四时。地有五行,具于九州。
九州分别是冀州、青州、兖州、徐州、扬州、荆州、梁州、雍州、豫州。三命通会有记载。现在论命多有谈五行四时的,但是论地分野的极少。
一、九州是属于地理方面的术语,始于夏禹。西汉时期,汉书又加了并州、幽州、营州,合称十二州。东汉时期,又改为豫州、冀州、兖州、徐州、青州、荆州、扬州、益州、凉州、并州、幽州、交州等州。
二、现在所谓得令、得地、得党,得令是日干在月令得旺支,得地则日干在地支得旺支(不必月支)。
明朝以前,得地就不一样。古书记载“且以甲乙寅卯属木,生于兖州、青州为得地,春令为得时。”
故而知道,明代之前的得时,就是现在的得令;但是,同样都是得地,明朝时期的意义与现在大不相同。我们沿用了以前的术语,但是变更了其含义,仍旧把其放进子平法中去应用。
三、再者,古人论命讨论五行四时的时候,除了考虑月令之外,还有夜生日生之区分,甚至于出生时晴雨之区分,认为这些都会影响一个人的运程。现代命理,少有提到。
这个变化,倒是可以引发我们的思考。为何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,命运不同。或是一个南方一个北方?亦或者一个晴天一个雨天?可以作为参考。
明代依旧分九州,这一点在三命通会可以证实。但是宋朝时期,已经不论州,而论路,如什么京东路、京西南北路等等。由此可知,得地一词绝不是徐子平发明的,但也属于子平法。
四、有用神必定有喜忌,喜忌就是喜神和忌神。三命通会记载“三月之木,忌火土运”,明代之时,喜忌只论五行,不分甲乙丙丁之类,到清代才分出阴阳干。再后来,又直接用十神而言。比如现代命理,官格喜财印,忌伤官七杀。故而,我们现代的子平法,要称为后子平法。
二、十天干用神
十天干用神有两种主要理论。其一是滴天髓,其二是三命通会。
滴天髓的内容固然是非常大方得体,但是不切实际。
三命通会较为好用,原文记载“甲乙贵乎木得宜,要知金水旺为奇;春从南王秋归北,季夏西北发福基”。
解释出来即是“甲木为阳,喜生秋冬,遇申子月为吉。柱见庚辛,主名利,运行申酉辰戌丑未,大能发越,见辛官尤妙。”
忌讳寅午戌何惧及透丁火伤官,做事无成之命,大运逢之亦不顺。若合局透丁,有辰戌丑未,天干露戊己,再行财运,伤官生财,发大福。这种方式,要更加实际的多。
优缺点:
其一,以十干论命,而非五行论命;
其二,十干引申为具体物象,更加方便理解,但是同时也会造成各种取象争端,比如你说甲为栋梁,他说是死木,你说乙为花草,他说是水草等等;
其三,兼论地支喜忌,比如乙木逢亥卯未申子辰干透丙丁庚辛无妨,或者忌讳寅午戌巳酉丑再遇南方大运主夭。平心而论,现代论子平八字者,虽然言辞之间都是以徐子平为尊,实际论命用的却是张神峰、沈孝瞻、徐乐吾的理论。
好像是只要能看懂任铁樵的《滴天髓》和徐乐吾的《拦江网》,就可以批命了。术语多为“金寒水冷、火炎土燥”等,造成一种批命非这样批不行,否则就属于不入流。
到底两家观点孰是孰非呢?还是说两人压根不是一个系统?要解决这些问题,就必须从两人的独家著作中去寻找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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