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日不加班,拿了旧毛衫去织补店。
老板娘一看我手里的毛衫,哈哈笑了,说:再补就是第四次啦。有补这四次的钱,差不多也够买件新衣了。
她说的没错,第一、第二次都是精织,用同品质的细毛线,按毛衫原有的纹路,细细织补。织补一次一百多块钱,两次差不多要小三百了。
第三次进店织补时,老板娘主动说,这次的破洞大,精织不划算,我给你找块垫布轧两圈算了。于是轧两圈,收费二十元。
这件黑色羊毛开衫至少穿了十年了,春秋季的利用率还颇高。里面一件白衬衫或是一件白T恤,外面搭这件黑色开衫,虽简单,却雅致,清清爽爽的感觉。
一入秋,我又把这件开衫披挂上身,有时穿它出门采访,有时穿它去开个什么会。
一次去市政府开会,刚走出会议室,一个相熟的朋友追过来,小声跟我说:姐,你的毛衫肘部破了。
抬手看看,的确,右手肘处破了个洞,还是从第三次轧两圈处往外破的。
于是,又去织补店。孟先生笑话我:行了吧你,扔了算了,勤俭也不用表现在这地方。
我不理他,照样拿上就去织补店。
老板娘在轧过两圈的地方又轧了第三圈、第四圈,当然,轧的范围扩大了。她从电动缝纫机上抬起头,正告我:别再来补第五回哈。
老话说:衣不如新,人不如旧。在我看来,有时候,衣亦是旧的好。
就像我这件黑色毛衫,买的时候并不贵,质感绵软,款式简单,所以,总爱穿它。一穿多年,就真的穿出了感情。
就此也理解了老母亲。她有几件旧衣,特别是那件酒红色线衣,穿了差不多二三十年,袖口领口都磨破了,仍然舍不得扔。她的理由是:越穿越软,越软越舒服,你会扔掉让你舒服的东西么?
还有一样东西让我喜欢,那便是旧书。
家里的书越来越多,书橱放不下,堆到书桌上,桌上放满了,堆到沙发上,卧室里的那个蓝沙发,让我生生变成了长条书架。
除了买新书,还去逛旧书摊。
菏泽书店少,旧书店几乎没有,只有马海文化街上有几个旧书摊,平时还不摆,只有周六周日才出摊。
连着三个周日都去了马海文化街,每次必搬回一摞旧书。
旧书是要好好整理的,喷酒精消毒,太阳下暴晒。待阳台也无处下脚的时候,孟先生说我:收手吧小姐,你有几只眼睛,新书还看不过来,还能余出眼力看旧书?
旧衣旧书上都有手泽,那是岁月留下的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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