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婚姻”原义是双方父母,如《说文解字》:“妇家为婚,婿家为姻。”“约为婚姻”原义是两家商量好做亲家,后来变成结为夫妻的意思。
古代女子出嫁称为“归”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归,女嫁也。”《诗经》: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娶,取妇也。”《周易》、《诗经》等就写成“取”字,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。古代男尊女卑的风俗,由“嫁”“娶”两字就可以看出来。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,古代只说“嫁女”、“嫁妹”,不说“嫁夫”,可见嫁的权力掌握在父兄手中。娶,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,所以古书上常见“娶妻”、“娶妇”(这里“妇”就是“妻”)。
在古代,政府为了保证人口繁衍,有专门负责“媒”的职务,《诗经》:“取妻如之何?匪媒不得。”“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”“清明节”在那时候里,是官媒组织“相亲”的首选日子。
周代有“六礼”,是指婚姻的六个步骤:
1.“纳采”,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(一般是一只雁),表示求亲的意思;
2.“问名”,女家接受礼物后,男家把男子的姓氏生辰家中排行等情况写好,交给女家,女家把女子的相关信息补充上去交还男家,男家根据信息占卜吉凶;
3.“纳吉”,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,男家到女家报喜,在问名纳吉时均须送礼;
4.“纳征”,男家向女家确定订婚,男家要送比较重的聘礼,女家要准备嫁妆;
5.“请期”,择定完婚吉日,向女家征求意见;
6.“亲迎”,也就是迎亲。
《诗经》:“文定厥祥,亲迎于渭。”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,亲迎太姒于渭水,所以后世以“文定”作为订婚的代称。《礼记》:“共牢而食,合卺而酳。”以瓠瓜分为两瓢称为“卺”,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,“酳”是用酒漱口,称为“合卺”。后来合卺变为交杯,新郎新娘换杯对饮。后世夫妇成婚称为“合卺”就是从这里来的。
“六礼”是对贵族阶层的要求,庶民往往缩减、合并这些步骤,后世大户人家一般也遵循“六礼”。现在我们还经常可以看到“三媒六聘”,这个词是由“三书六礼”而来的,并不是说要三个媒人跑六趟。“三书”是指“聘书、礼书、迎书”,分别是“问名”、纳征”、“亲迎”时用的。“聘问”就是由递交“聘书”去“问名”而来的。
下面吐个槽。现在很多地方女家会要求男家订婚时付出高昂的“彩礼”,比方江西一些农村动辄要求支付几十万现金,美其名曰:老祖宗的规矩。要钱很正常,但是老祖宗不背这个锅。如果遵循老祖宗的规矩,男尊女卑,女子嫁入男家后,就是男家的人,女家无权管束,一切听男家的,老公死了还要听儿子的安排。而且,《礼记》有“七出之罪”,男家可以依据“七出”休妻,女家要归还所有聘礼。要遵循祖宗规矩,那就遵循个全套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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